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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皖江工学院党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工作的通知

  2026-03-12 09:00:16  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安徽省纪委机关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25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皖组通字〔2025〕3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召开2025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 2025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方法措施

  (一)认真开展学习研讨

  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其他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和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中办发〔2025〕57号),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等。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党支部从加强理论武装、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监督、做好群众工作、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组织党员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性锻炼、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作风树新风等方面查找差距不足,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找准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对党员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将党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履职尽责办实事、真抓实干创实绩的情况作为重要评定依据,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

  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 年第 65 期规定执行。

  (五)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党总支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党总支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

  学校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直接具体指导、抓好督促落实,组织对换届后新任党支部书记等教育培训,各党支部邀请对接的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党支部专题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面对面开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简单片面地追求参会率、测评票数等。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26年3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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